联系人:徐雯 D508 电话87792223
一、范围对象
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在职教职工
二、报送材料
根据具体的考核通知,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反馈
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国家实验室D508办公室
电子材料反馈至xuwen@mail.hust.edu.cn
三、考核类别
专任教师、实验技术类人员、管理类人员
四、考核程序
1.个人总结(考核登记表及考核统计表),总结材料提交至各功能实验室。
2.各功能实验室或支部成立考核小组,组织对本本功能实验室或支部职工进行考核,确定被考核人员等次。等次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。评优上报国家实验室人数不超本功能实验室在岗人数的15%。将各功能实验室考核材料(考核登记表及功能实验室考核统计表)、考核结果上过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考核组。
2.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成立考核组,结合各功能实验室考核情况,对全实验室教职工进行全面的考核,最后确定年度考核等次。评优人数不超过国家实验室在岗人数的15%。
3.公示考核结果。
4.考核结果上报备案。
(责任编辑:刘洋)